股份简称:指南针 股份代码:430011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增资股份认购办法
2007年9月29 日,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定向增资》的议案,现就《公司定向增资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制定如下认购办法:
一、公司在册股东对本次定向增资股份优先认购的办法
(一)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止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1月19日。
(三)在册股东认购数量
本次定向增资股份不超过 1463 万股,拟向上述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配售不超过本次增资股份的 30%,即向其配售的股份不超过 439 万股(含 439 万股),每股5元。
1、配售上限
在册股东按本次定向增资股权登记日持股比例确定配售上限,每位在册股东配售上限股份数计算公式为:
在册股东配售上限= (在册股东所持股份数 / 公司总股本 * 向在册股东配售的股份数 439万股)的取整部分
注:取整部分是指对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即为不超过计算结果的最大整数值,如25000.12股的取整部分为25000股;
2、可认购数量
在册股东可认购不超过配售上限的整数股股份。
举例示意:
如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持有100000股公司股份,则:在册股东配售上限=(在册股东所持公司股份数 100000 股 / 公司总股本58500000股 * 向在册股东配售的股份数 4390000股)的取整部分
= (100000 / 58500000 * 4390000) 的取整部分
= 7504(股)
由上,该股东在本次定向增资中可配售股份上限为7504股。
(四)在册股东认购程序
1、11 月 20 日-11 月 27 日,在册股东认购缴款期,以汇款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放弃。在册股东在认购缴款期内,将认购款项汇入公司指定账户,并将汇款单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公司并电话确认,公司将记录在册股东的联系方式。在 11 月 30 日的 17:00 点前,公司未收到股东的汇款单复印件且收款银行也未收到股东的汇款,则视为该股东放弃认购。
2、11 月 20 日-11 月 30 日,公司核对汇款单复印件和收款银行的银行回单以及在册股东的认购股数。公司确认认购结果后书面通知在册股东。
(五)定向增资入资指定账户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安慧支行
户名: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18500059066666
注:户名中必须包括“入资专户”。
(六)放弃认购股份的处理
在册股东放弃认购的部分计入向已提出认购意向的认购对象配售的份额。
(七)提醒注意的事项
1、本办法中所指日均为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公司的工作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 9:00 - 17:30。 “XX 日”是指截止到 XX 日下午 17:00 分,超过该时间的将确认为未能满足本办法的规定。
2、认购资金必须以股份认购股东姓名为汇款人,并汇入定向增资入资指定账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汇款单上注明股东账号、股东姓名、认购股数、联系方式)。汇款相关手续费由股份认购股东自理,不得在股东认购资金内扣除。
3、公司已确认股东放弃认购后到账的认购资金,公司将全额退回股东;
4、股东认购股份超过可配售上限的,公司将把超额认购资金退回给股东。
5、对于截止到11月27日收到股东的汇款底单,但未在11月30日17:00前收到银行出具的股东汇款到帐入账单,公司将与银行、股东确认未能及时到账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
6、股东在将认购资金汇入定向增资入资指定账户三个工作日后,或在11月30日前,公司尚未与股东联系确认认购是否成功,则可能存在公司无法联系股东的情况,请股东拨打公司电话以确认股份认购状态。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C2座20层
联系电话:010-64893888
传 真:010-64897137
邮政编码:100010
联 系 人:刘海昕
二、新增认购人股份认购的办法
根据在册股东配售认购结果,公司将于 12 月 3 日-12 月 4 日之间与已提出认购意向的认购对象(上海复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温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汇银广场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上海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商确定认购数量,签订认购协议,上述认购对象将认购资金存入公司定向增资入资指定账户。
三、公司将在完成本次定向增资相关手续后对定向增资结果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1月15日